校财字〔2014〕28号
校内各单位及全体学生:
为确保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两周内交齐学费和住宿费,并顺利进行注册,现提请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领导、研究生秘书、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,督促学生及时缴费。
一、交费方式
在校研究生请将学费及住宿费足额存入学校发放的中国银行借记卡,本专科生请将学费及住宿费足额存入学校发放的交通银行学子卡中,学校将通过银行统一划转缴费(学校原则上不再采用现金和POS机方式收取学宿费)。
二、收据领取方式
在校研究生,通过银行卡划转的缴费收据由财务处薪金科统一打印,二个月内发放到学生所在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;在校本专科生,通过银行卡划转的缴费收据由财务处薪金科每年年末统一打印,次年3月31日前发放到学生所在学院的学生工作办公室。届时学生可持有效证件,到本人所在学院及培养单位领取。
如有疑问,请与财务处收费管理科(行政楼214室,电话85168860)和薪金科(行政楼212室,电话85166310)联系。
财务处
2014年9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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